2015年10月3日 星期六

[三大年金]基本介紹

  • 國民年金
    國民年金是政府在97年10月1日開辦的社會保險,目的是為了讓沒有參加公教保、軍保、勞保、農保的國民,也能享受到社會保險的好處,在發生老年、生育、身心障礙和死亡事故時,可以獲得相關給付保障。此外,國民年金開辦前發放的敬老津貼及原住民敬老津貼,在國民年金開辦後也已經整併進來,改以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及原住民給付的名義發放。
    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並且依規定繳納保險費的人,在發生老年、生育、身心障礙和死亡事故時,就可以依規定請領相關給付。此外,國民年金保險的保險費,至少由政府補助40%,也就是說,被保險人最多只要自付60%的保險費,就可以享受到100%的保障。
  • 勞保年金
    原來的勞保給付只有一種選擇,就是一次全部領取,但是可能會因投資不當、供子孫花用或遭人騙取而瞬間一無所有,使得老年生活没有依靠,遺屬生活也無法受到照顧。如果選擇請領年金給付,因為是按月領取,所以既安全又有保障。
  • 勞工退休金
    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(含本國籍、外籍配偶、陸港澳地區配偶),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%勞工退休金,儲存於本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,退休金累積帶著走,不因勞工轉換工作或事業單位關廠、歇業而受影響,專戶所有權屬於勞工。勞工亦得在每月工資6%範圍內,個人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,勞工個人自願提繳部分,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。勞工年滿60歲即得請領退休金,提繳退休金年資滿15年以上者,應請領月退休金,提繳退休金年資未滿15年者,應請領一次退休金。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提繳,1年得請領1次續提退休金。另勞工如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,可由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。又勞工未滿60歲惟喪失工作能力者,得提早請領退休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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